巴彦淖尔对外人事代理机构
巴彦淖尔对外人事代理机构根据规定,企业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人员工资基数,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具体内容是:每月初1-10日,由用人单位支付当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人才派遣机构为派遣人员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根据派遣人员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人事代理机构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可代为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人事代理向用人单位及派遣人员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巴彦淖尔对外人事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用人单位只需要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不需要支付其他额外计划外的费用,综合核算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用工灵活方便。对外人事代理机构用工企业在需要人员时向劳务派遣单位租用派遣员工,而且可以在旺季增加员工,淡季时减少员工。非常灵活方便。能够减少企业劳动纠纷。因为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只有劳动力给付事实,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巴彦淖尔对外人事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劳动合同,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劳动合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外人事代理机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共同之处。但是,这种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太明确,有可能使被派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而且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难区分,增加了管理难度。
巴彦淖尔对外人事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管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的用工模式。人事代理机构劳务派遣中存在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这种关系本质上是民事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